李建军,澳门人威尼斯3966教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加快推进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增加地方自主财力。”这意味消费税征税环节后移改革将提速,预计2025年将可能有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
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改革有助于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增强地方自主财力,维护地方财政可持续性。其次,分税塑造激励,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将重塑税收激励,有助于激发地方政府重视消费,改善消费条件和环境,助力构建消费驱动型经济增长方式。再者,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至消费环节,将会增强消费税税收凸显性,有利于更好发挥消费税引导消费的作用。此外,从征管角度看,在消费环节征收消费税有利于消除生产环节征税下企业以压低出厂价格而侵蚀消费税税基的逃避税行为,降低税收征纳风险。
由于消费税不同税目商品具有异质性特征、零售环节征管难度不同,下划地方所产生的财政经济社会激励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及下划地方并非适用于所有消费税品目,应对各税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基于税目具体情况、征管可行性和不同征收环节及归属产生的激励效应,选择适合的税目后移征税环节并下划地方,对不适合零售环节征收的税目应继续保留的生产环节征收。从国际消费税实践来看,在生产、批发和零售环节都有征收消费税,但主要是在零售和生产环节,中央政府会选择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地方政府会选择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而对机动车、奢侈品和特定服务的消费税主要是在零售环节征收。
我国作为单一制国家,为保持全国税收法律制度的相对统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消费税征收环节改革应坚持中央立法,零售环节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征税范围、计税方式、税收优惠等基本要素应坚持全国统一。在改革步骤上,为增强改革的稳健性,在改革中采取分税目逐步推进的方式,考虑到机动车和金银首饰已有零售环节征税的经验积累,在改革中可先将汽车、摩托车、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手表等征税环节后移至零售端。在改革和征管积累一定经验后,再将汽油柴油、实木地板的消费税改为零售环节征收且归于地方政府。
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考虑到最终环节或零售端价格高于生产批发价格,在征收环节后移后,基于保持税负和税收收入相对稳定的考量,可适当降低消费税法定税率。消费税后移改革应与相关税种联动推进,其中小汽车消费税与其对应的车辆购置税在纳税人、税基和调节效应具有一致性,可考虑将小汽车消费税与其对应的车辆购置税整合。
在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的同时,为更好发挥消费税引导消费、调节分配、组织收入等作用,可择机推进消费税“扩围”,将更多的奢侈商品和服务、高能耗或高污染的商品纳入征税范围。对于部分采取从量计征模式的税目,为增强税收弹性,有效发挥消费税调控功能,可稳步推进从价计征改革。此外,当前交通和物流便捷,市县居民跨区消费频繁,若将零售环节消费税划归市县会造成消费税向消费中心城市或区县过度聚集,造成零售环节消费税在市县之间横向分配的税收与税源背离。因此,将零售环节消费税划下划地方时,划归省级政府是现实且合理的选择。
资料来源:《四川税务》2025年第4期